【轉國科會函】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前應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證明文件送校方備查
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科會綜字第1130082368號 函 (如附件)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業於113年11月1日修正,敬請依規定辦理。 【本校於113年11月12日校務系統公告】
國科會為使申請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修正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本校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校研發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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